香港新闻:52歲確診女患者提供虛假資料 被判即時監禁14日
一名52歲女士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被判即時監禁14日。
據了解,該女士早前感染新冠肺炎,而衛生防護中心在跟進確診個案的流行病學調查中發現該女子在1月17日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她被控違反《規例》第3(4)及3(5)條,今日(1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新冠肺炎患者在追蹤期間向獲授權人員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是極不負責任行為;截至今日(10日)共有5人因違反《規例》被法庭定罪,而署方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人士嚴肅跟進。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任何人士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圖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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