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黃國恩:必須找出恐嚇法官罪犯 維護香港法治權威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昨日下午就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裁定被告罪成,司法機構當日下午約5時接獲恐嚇電話,有狂徒聲稱要放「人肉炸彈」。香港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及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黃國恩接受本港傳媒訪問時,強烈譴責狂徒公然挑釁國安法,促請當局徹查,維護香港法治權威。
據《橙新聞》報道,黃國恩表示,狂徒向法官作出電話恐嚇,威脅法官人身安全,是對香港法治嚴重挑戰,也是對香港國安法公然挑釁,證明香港還有人支持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甚至以刑事恐嚇的違法手段表達不滿。
黃國恩指出,不能排除狂徒會把恐嚇付諸實行,政府及警方必須嚴肅對待,徹查事件,把罪犯找出繩之以法,維護香港法治權威。他又認為當局要加強宣傳教育,刑事恐嚇是犯罪行為,最高可判監禁5年,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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