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馬恩國斥狂徒恐嚇法官行徑挑戰法治 必須繩之以法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昨日裁定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唐英傑罪成後,司法機構接獲電話恐嚇法官。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今日(28日)接受本港傳媒訪問時強烈譴責狂徒行徑,嚴重挑戰本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絕對不能姑息,必須繩之以法。
據《橙新聞》報道,馬恩國表示,近年威嚇、辱罵、滋擾法官事件愈演愈烈,例如去年12月,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便曾受到電話恐嚇。他認為,執法機關對此不能掉以輕心,必須加以正視,加強保護法官安全,讓法官可以安心審理案件。
馬恩國指出,現在審理國安法案件、黑暴案件,一定會引起關注,事實上香港仍有不少黑暴支持者。法官人身安全一旦受到威脅,會影響審訊公正性。馬恩國強調,要維持司法獨立,公平公正,法官只能依庭上證據作裁決,不能受到政見左右,黑暴狂徒以政見強加法官,作出施壓,是絕不對不能接受。
馬恩國續指,以當前香港政治氣氛,黑暴針對法官行動可能升級,不再止於口頭恐嚇,一旦法官出事當局再作補救便太遲,「國安法執行實施,都要有其他配套,保護法官係其中一樣。」
馬恩國認為,當局至少可以為審理國安法等政治敏感案件的法官,在審訊期間提供貼身保鏢保護,「唔好講到行刺法官咁嚴重,起嚇你底,跟住你吐口水,搞嚇你家人,對法官都有好大影響。」
他又說,這些針對司法機構和人員的恐嚇電話通常難以追蹤破案,但警方是否可以考慮在通訊設備上做一些防範。
馬恩國表示,恐嚇國安法指定法官未必屬違反國安法,但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刑罰不算輕。不過,過去罕見恐嚇法官案件獲偵破,故對有心仿傚犯案者未必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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