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網台主持「傑斯」涉煽動洗黑錢等罪提堂 案件押至10月再訊
原名尹耀昇的網台主持人「傑斯」,涉嫌在節目中發表煽動性言論,被控1項「串謀作出煽動意圖作為罪」及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作交替控罪,另被控5項洗黑錢罪,涉及款額共1100萬元;其女助手亦被控兩項洗黑罪。案件今日(20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稱需時翻閱16箱文件資料,被告亦需時處理法援事宜,法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提訊,尹耀昇沒有申請保釋須還柙,女助手則獲准保釋。
控方指,本案涉及《香港國安法》,申請將案件交予國安法區域法院的指定法官處理,但代表尹耀昇的吳宗鑾大律師稱就該申請保留反對權利,而代表女助手利寶麗的石書銘大律師則稱,昨天才得悉有關申請,需要時間閱讀多達16箱文件資料及索取指示,提議於14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法庭及控方,獲法官接納。
「串謀作出煽動意圖作為罪」指,尹耀昇於去年2月至11月主持、製作、發布及上載網上節目,與其他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的事項,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等。
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尹耀昇分別於去年8月8日、8月15日、9月5日及10月1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主持、製作、發布及上載一個網上節目。
尹耀昇的51歲女助手利寶麗,報稱保險從業員,兩人同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指他們於去年3月至11月期間,在利及尹的銀行帳戶中,兩筆分別約572萬及256萬,從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另外3項洗黑錢罪指尹耀昇在去年2月至11月期間,在其帳戶涉及3筆分別為204萬、27萬5千及美金5萬6千元的款項,從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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