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當買入的股份成為實物分派對象 是否一定無運行?|聶振邦
自筆者評論對德盈控股(2250)和金力永磁(6680)的看法後,未見有新的IPO股份,所以今日與大家分享一種財技活動,名為「實物分派」。近期大家應對這一詞並不陌生,皆因騰訊控股(0700)於去年12月23日開市前發公告,宣派中期股息,自2004年6月16日上市以來,歷時超過十七年半才首度派發中期股息,亦有別於慣常派發末期股息以現金支付,今次是以股份方式支付,故此稱為「實物分派」。有別於派發「紅股」,會額外發行新股作為派息之用,「實物分派」故名思義已有「實物」,所以是將現有股份進行分派。
去年騰訊宣布向股東派發手上部份持有的京東股份作股息。
騰訊分派京東案例參考
騰訊今次派發的是手上持有的京東集團─SW(9618)股份,公告顯示於分派前騰訊持有京東約4.57億股A類普通股(即每股代表1股的投權票;而非此股的B類普通股的每股代表20股的投權票),當時佔權約17%;於分派完成後降至約2.3%,並於宣佈分派同日起騰訊的執行董事劉熾平辭任京東的董事職務,即時生效,令市場揣測騰訊不看好京東業務前景藉「實物分派」大幅減持京東股份。於去年12月22日京東收報279.2元,相對今年1月5日暫時最低收報246.4元,累跌11.75%。
不宜過份解讀分派舉措
同期騰訊則跌2.80%(443.00 → 430.6元),所以京東多跌近9%,可視為上述消息所致。不過就今年1月5日收市價而言,騰訊和京東股價分別回到2020年6月和8月水平,倘若京東也回到2020年6月水平,股價會低於240元,故不排除於去年11月京東股價升得太急,現於負面消息出現藉勢調整至合理水平,實則不論任何被市場定性為對京東屬負面消息,都會觸發股份被大舉抛售,所以筆者看法毋須對騰訊今次舉措過份解讀;或許騰訊只是希望保持現時的現金水平,有利業務拓展,而跟京東在可見未來合作所產生的協同效應偏小,所以透過「實物分派」減持京東股份,跟看淡京東發展前景無關。
騰訊宣布以京東股份派發股息後,京東股價下跌。
早前另一分派案例參考
事實上,「實物分派」在資本市場甚為普遍,早於去年11月18日晚上寶新金融(1282)也宣佈實物分派,將當時持有寶新置地(0299)約31.56億股(佔權57.8%)其中約31.54億股(佔權57.77%)作分派,就是將多達99.95%的持股派給股東。回顧寶新金融的派息記錄,自2018財政年度後便未嘗派息,即在2019和2020財年均無息派,為了給股東作回饋,又不想動用大量現金,跟騰訊一樣進行實物分派。留意寶新金融公佈詳情在去年11月18日;騰訊則在12月23日,所以絕非新金融在仿效騰訊,而是誠如筆者所言,實物分派安排在資本市場甚為普遍。
對於寶新置地,於去年11月18和19日分別收報0.205和0.194元,下跌5.37%,自去年9月23日以來出現的單日最大跌幅,事隔近兩個月,反映市場解讀是寶新置地的負面消息。由此可見就著被分派的股份來說,不論大股或細股,市場都視利淡消息,傾向認為持股公司不看好被分派公司的業務前景而作出的舉措,故此若於被分派消息出現前已持股,又無意捱價守候,應及早考慮離場。正如寶新置地,截至今年1月7日(上周五)收報0.062元,較去年11月19日收報0.194元累跌逾六成八,歷時卻不足兩個月,可見對於本身基本面不滯的股份,被分派消息對其股價走勢而言是雪上加霜。
【財經專欄】|華盛證券分析師
筆者確認本人及其有聯繫者均沒有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其一是在執筆前三十天內曾交易上述分析股票;其二在文章發出後三個營業日內交易上述的股票。此外,筆者現時也並未持有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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