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涉非法集結及管武罪 男子被判囚5個月
一名27歲男子涉於2019年8月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非法聚集及照射雷射筆等,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两罪,今日(11日)下午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5個月。
裁判官錢禮判刑指,2019年時局非比尋常,公眾秩序持續受阻,暴力不斷升溫,堵路投擲汽油彈等時有發生。本案中有人燒衣紙及照射雷射筆,雖無證據顯示被告有任何個別行為,但在其褲袋中搜出2支雷射筆。錢官就两罪均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其中3個月刑期同期執行,共囚5個月。
被告鍾濠全承認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陳銘浚、禢蔚彥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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