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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有片 | 鄧炳強:宣揚恐怖主義屬嚴重罪行 警方執法及檢控會一視同仁

 警方國安處今日(18日)拘捕4名港大學生,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活動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出席立法會大會時指,宣揚恐怖主義是嚴重罪行,任何身份或職業的人士若違法,都需付出代價,警方亦會一視同仁,公平公正地作出檢控。

 鄧炳強表示,宣揚恐怖主義是很嚴重的罪行,可能會激發其他人參與恐怖活動。警方不會因涉嫌違法的人士是學生或特定身份角色,而不作出檢控,某個特定身份是否可作為求情理由,則由法庭決定。他強調,對疑犯不會因為特定的身份而區別對待,指這樣不公平。

 對於教協和「民陣」相繼宣布解散,鄧炳強說,任何個人和組織若果犯法,尤其是違反國安法、宣揚暴力或與國外組織有不尋常金錢交易,當局一定會全力調查,即使有關組織自行解散,所犯的罪行不會一筆勾銷,仍會受到法律制裁;但自行解散相對會減低對社會的遺害,可以減輕罪孽。

 鄧炳強重申,如果發現有任何個人或組織犯法,特別是《香港國安法》,或與外國有不尋常金錢往來,都會進行調查。

 有人在校內招攬學生參與恐怖活動

 另外,鄧炳強表示,本港近月發生多宗與恐怖活動有關的案件,都涉及嚴重罪行,有年輕人被誤導而參與恐怖活動,政府會全力打擊,呼籲社會同心協力,向暴力說不,拒絕英雄化、美化或淡化任何暴力襲擊行為,避免年輕人受極端思想荼毒,成為恐嚇分子。

 鄧炳強指,本地激進組織招攬成員的行徑,與國際恐怖主義活動趨勢相似,大多利用社交媒體,但亦有跡象顯示,有人將恐怖主義思想滲透校園,在校內招攬學生參與恐怖活動。他批評,近年有學生關注組織、政治團體,甚至補習社,肆意向學生灌輸不當價值觀,散播虛假或具偏見的訊息,意圖引起學生對國家及特區政府的憎恨,甚至鼓吹使用暴力及違法行為,以達致政治目的。

 鄧炳強強調,同情暴力襲擊者的人,很容易進一步激化,而變成支持者,繼而變成恐怖活動的參與者,形容類似的恐怖主義激化過程,在外地屢見不鮮,市民應引以為戒。

 鄧炳強認為,目前仍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思想,透過媒體及文化藝術等軟對抗的方式,滲透及荼毒年輕人。政府必定依法嚴厲對付、加強情報搜集,並全面調查任何在網上散播虛假或不良訊息、企圖煽動仇恨或暴力的行為;而民政事務局會認真研究其他國家,對假新聞及假消息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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