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曾國衞:若無侮辱國旗及國徽意圖或行為 無須擔心犯法
《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今日(18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草案的根本原則和精神是要尊重國家,同時阻嚇意圖侮辱國旗和國徽的人,市民只要沒有相關意圖和行為,就絕對不用擔心會誤墮法網,相信市民十分容易理解。
曾國衞指出,草案已加入條文,保障傳媒公允報道和教師教學時,發布涉及侮辱國旗和國徽的資料,不會構成刑責。另外,草案亦訂明教育局長要發出指示,學校要每日升掛國旗,每周舉行升國旗儀式,曾國衞認為,已經在反映全國性法律的原意,與兼顧香港實際情況之間,作出合理平衡,亦與現行做法相近。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發言。記者馮俊文攝
立法會大會復會。記者馮俊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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